伊犁職業技術學院文明宿舍評比辦法(試行)
學生宿舍是學院精神文明建設的窗口,是學生學習、生活的重要場所。為優化育人環境,給學生創造整潔、優雅的生活氛圍,充分發揮學生自我教育、自我管理、自我約束的作用,增強集體榮譽感,激勵文明舉止,共建和諧校園,制定本辦法。
第一條 文明宿舍的條件
一、宿舍成員遵守學院的各項規章制度,沒有違規行為的發生;
二、宿舍成員愛護公物,公共設施沒有人為損壞的現象;
三、宿舍成員講衛生、愛清潔,沒有亂扔垃圾和不打掃衛生的現象;
四、宿舍成員有強烈的節電節水意識,沒有違規使用電器和超額用電以及浪費水的現象;
五、宿舍成員有良好的修養,沒有在宿舍喝酒、吸煙的現象;
六、宿舍成員遵守公共道德,夜間沒有大聲喧嘩影響他人休息的現象;
七、宿舍成員認真遵守作息時間,晚上沒有晚歸或不歸現象;
八、宿舍成員防范意識強烈,沒有丟失財產的現象;
九、宿舍成員互相幫助、團結友愛,沒有鬧不團結甚至打架斗毆現象;
十、宿舍成員有良好的衛生習慣,宿舍布置整齊、美觀。
第二條 文明宿舍評比辦法
一、所有在校住校學生宿舍參加評比(包括在校實習班級)。
二、文明宿舍評比由學生工作處牽頭,各系(部)協助,學院學生會具體檢查,每周進行檢查評比,學期總評,學期末公布文明宿舍評比結果。
三 其中宿舍衛生情況由學院學生會衛生部每周組織進行檢查,成績占80%。宿舍內成員文明行為、遵守校紀、安全秩序情況由學院學生會紀檢部、女生部定期或不定期組織檢查,成績占20%。
第三條 文明宿舍評分標準
一、學生宿舍內務衛生標準及評分細則
1、地面(25分)
要求:(1)地面干凈,無污水,無痰跡;(2)無存放垃圾、雜物;(3)暖氣片上下干凈;(4)門口干凈;(5)床下干凈;(6)室內干凈,無異味。
評分細則:A、室內亂七八糟,未清掃扣20分,有雜物或有痰跡每處扣5分。
B、床下不干凈或不整潔扣10分/床。
C、(2)(3)(4)項有一項不達標扣5分。
D、室內有異味或有積水扣5分,洗手盆不干凈扣5分。
2、物品放置(20分)
(1)臉盆放置
要求:臉盆放在床下兩頭,四個成一直線。
評分細則:臉盆放置不到位扣5分。
(2)暖水瓶放置
要求:暖水瓶放在窗戶下面成一條直線放置。
評分細則:暖水瓶放置不到位扣5分。
(3)毛巾放置
要求:毛巾一律疊好掛在各自床頭。
評分細則:有一條放置不到位扣5分。
(4)衛生工具放置
要求:1、衛生工具一律放在門后或墻角處,衛生工具必須齊全。
評分細則:工具不到位或缺工具(笤帚、簸箕、拖把)扣2分/件。
(5)行李放置
要求:行李床上的東西放置有序,行李床上無塵土。
評分細則:行李床上臟、亂扣5分。床下存放箱扣5分。
(6)桌子放置及桌上物品
要求:成一直線放置,單放必須靠中。桌上物品放置整潔。
評分細則:桌上亂七八糟,不干凈扣5分,不整理亂堆放食品扣10分;學習用品放置不整潔扣5分。
3、鋪上床下(25分)
(1)床面整潔
要求:床單整潔,床上不亂放東西(如:衣物、書、單放機等),床面平整。
評分細則:床面不整潔扣5分。
(2)被子定位
要求:被子統一放在靠窗一側,枕頭一律放在被子上面。
評分細則:被子或枕頭不到位扣1分/床;被罩顏色不統一扣2分;臟被罩扣5分/床。
(3)棱角分明
評分細則:每床被子不整理扣3分;每床被子不疊扣5分。
(4)鞋子擺放
要求:每床下最多放6雙鞋子且鞋跟朝外直線放置(同側床下成一直線)。
評分細則:有一床下鞋子不整齊亂放扣5分。
4、門窗(15分)
要求:門窗無污跡、無灰塵、無刻畫、無亂張貼、無人為損壞、窗明門凈。
評分細則:其中有一項不到要求扣4分
5、宿舍容貌(15分)
要求:整潔、干凈,裝飾合理美觀。
評分細則:亂掛衣物扣5分;蜘蛛網扣3分;亂粘貼扣4分;有釘子扣3分。
6、定期檢查衛生時,宿舍鎖門或門打不開,按“0”分計。
二、宿舍內基本文明、安全秩序評比條件
1 、宿舍有宿舍長,宿舍成員生活習慣良好,所有成員衣著整齊,得體大方,精神狀態朝氣蓬勃,團結友愛,積極開展健康有益的文體活動。 (不符合要求,每人次扣5分)
2、學習態度端正,刻苦認真,學風良好。講文明懂禮貌,不說臟話、粗話,尊敬師長、文明待人。同學之間相互關心,團結互助。(發生以上不文明行為或現象,每人次扣5分)
3 、遵守宿舍管理制度。模范遵守熄燈制度、自修制度等校紀校規;無亂丟、亂潑、亂砸等現象;無 違章用電、亂拉線(電線、電話線、網線、線繩等)、使用電熱器具等行為;不在宿舍內燒煮食物。宿舍成員在本學期紀律、安全衛生和公共財產的維護方面無任何違紀通報。(以上各類違紀行為每人次扣10分)
4、宿舍成員嚴格遵守學校紀律,無晚歸或不歸宿舍、無曠課、抽煙、酗酒、賭博、打架、偷盜等現象。宿舍同學要堅決抵制各種錯誤思想的侵蝕,做到團結和諧,志趣高雅,共求上進。(以上各類違紀行為每人次扣10至20分)
第四條 時間安排
一、每周定期檢查一次(時間為星期三下午6:30)。
二、其它時間隨時抽查兩至三次。
第五條 文明宿舍的等級
精神文明宿舍等級評分標準如下:
文明宿舍:衛生秩序成績≥90分
達標宿舍:衛生秩序成績≥85分;
基本達標宿舍:衛生秩序成績≥60分;
不達標宿舍:衛生秩序成績≤59分。
第六條 獎懲辦法
一、被學院評為“文明宿舍”的學生宿舍,學院將授予榮譽稱號,每周授予流動紅旗,予以表彰,每月給予該宿舍成員集體物質獎勵。
二、文明宿舍建設成績突出的系(部),每學期在全院范圍內進行表彰,授予榮譽稱號,并將精神文明宿舍評比結果作為學生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據之一。
三、以樓棟為創建單位,文明宿舍和達標宿舍總數達到95 %,成為文明宿舍示范樓,每學期在全院范圍內進行表彰,授予生活指導老師榮譽稱號,并將精神文明宿舍評比結果作為個人年終考核的重要依據之一。
四、班級精神文明宿舍評比結果,作為優秀班級、優秀班主任、優秀輔導員的重要依據之一。
五、對不合格宿舍每周向全院通報一次。對連續通報3次以上(含3次)的宿舍,由學生工作處向宿舍所在的系(部)學生管理辦公室發整改通知,在整改期內整改效果不明顯,取消學期學生工作先進學單位的評比資格。
六、精神文明宿舍的考核結果作為在校學生各種評優、獎學金、勵志獎學金、助學金、助學貸款和組織發展的重要依據。凡是被評為精神文明宿舍的宿舍成員,在各種評優、獎學金、勵志獎學金、助學金、助學貸款和組織發展中優先考慮;凡是一學期累計3次(含3次)宿舍衛生秩序不達標的宿舍成員,取消各種評優、獎學金、勵志獎學金、助學金、助學貸款和組織發展的權利。
第七條 本規定自頒布之日起執行,解釋權歸學生工作處。